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自动履行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3-05-15 16:54:02
(20××)黑0104民初 号
原告×××与被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依法作出(×××)黑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确认,被告×××已于×××年×月×日自动履行完毕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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