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进企业#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振兴龙江经济发展需要金融坚强有力的服务支撑。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围绕金融机构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5月24日,道外区法院作为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受案法院之一,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凯带领立案庭庭长杨晓娟、副庭长刘兆兴、杨顺利、法官助理李玥莹一行五人来到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三周年送法宣传活动。
道外区法院于2023年3月2日正式进驻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负责承办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松北区法院管辖的第一审金融纠纷案件。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收部主要负责人对哈尔滨市辖区范围内金融纠纷情况做了详尽的介绍,同时提出了因债务人失联而面临的清收困境,迫切的寻求司法保护。
冯凯副院长首先介绍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意义与作用及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审判职能。其次,全面了解了银行涉及的各类纠纷种类,围绕金融机构在金融风险管控、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讲解。该金融机构涉诉案件1000余件,涉案标的10亿元;而且受疫情影响,借款逾期时间较长,清偿难度较大。冯凯副院长责成立案庭及派驻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立案的同志,即日起为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涉诉案件进行诉前指导,同时开展诉前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立案庭结合《民法典》担保制度中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法律宣讲及指导,同时为防范金融担保风险提出工作建议:一是金融机构应定期进行普法学习,不断更新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逾期借款清收,降低借款逾期时长,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二是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查保证人资格及抵押物情况,定期审阅核查保证合同,确保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主张债权,回归本土资源;三是建立金融纠纷案件“非诉为主、诉调对接”的纠纷化解方式,以“调解+审理”的集中化速裁快审新模式,使诉调无缝衔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四是多元运用司法确认、诉前保全等化解纠纷的法律手段,推进矛盾纠纷实际解决。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人民法院切实发挥司法职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通过此次送法宣传,增强了风险防控意识和法律认知水平。将积极采纳法院提示、建议,认真查找金融业务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从源头减少金融借款纠纷的产生。
此次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道外区法院立案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服务方式渠道,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创造金融协同化解纠纷新模式、新亮点。为振兴龙江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