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普通却又特殊的离婚案件。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司法便利。
案情回放:
高某系视觉障碍人士,其与马某通过朋友介绍相识结婚。婚初双方感情尚好,但在2020年,马某突然称眼睛看不清,经医院诊断为糖尿病引发综合症,左眼失明,右眼视物模糊,需进行双眼玻璃体切除手术。在马某住院期间,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之间产生激烈矛盾,马某出院后其父亲便将其接回娘家居住,至今双方已分居三年。高某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遂诉至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法官细心“隔空”化解:
视觉障碍人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其视觉功能下降,视力模糊,视野缺损以及视感知认知的异常,出行及辩物能力受到极大限制,在诉讼活动中更是忧心重重。承办法官及助理通过走访、调查、询问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双方感情基础、婚姻家庭状况及双方诉求,明确争议焦点。本案双方当事人虽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但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分歧较大。由于双方积怨已久,相互之间言辞刻薄且无法对话,更不愿见面。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深知如果贸然开庭,该案处理稍有不慎,不仅不能化解纠纷,反而会更加激化矛盾,给双方带来更大的伤害。为保证当事人双方情绪稳定,法官及助理采取“背对背”调解方法,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分别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宣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帮助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官及助理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五次反复调解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领取调解书的同时,也将需要给付的钱款当场履行完毕,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当事人及家人均表示此案的处理使其体会到了司法的温度,感受到了公平公正。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公平正义永远不会因为当事人是“残障人士”等特殊情况而缺席!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始终本着“合法自愿、温度执法”的初心,解决老年人、未成年人及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在婚姻家庭中遇到的困境与难题,将民生关怀落实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