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外区人民法院永源法庭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村“法律明白人”多方联动机制,快捷高效处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案情回放
小丽(化名)与小强(化名)于2007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均未成年。本是儿女双全、人人羡慕的家庭,但双方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小强(化名)曾于2023年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因小丽(化名)不同意小强(化名)的诉讼请求,且考虑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子一女,人民法院驳回了小强(化名)的诉讼请求。2024年2月小丽(化名)又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联动调解
案件受理后,法庭通过与辖区派出所建立的双向预警机制,了解到案件当事人在诉讼期间争议较大,并多次报警,派出所已经接警处理,如矛盾持续激化,该民事案件有可能转为刑事案件。承办法官张晨、法官助理康兴华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工作,详细了解双方感情基础、婚姻家庭状况及双方诉求,明确争议焦点。本案中虽然当事人都同意离婚,但对夫妻共同债务及房屋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小强(化名)认为双方生活期间有大额共同债务要求小丽(化名)负担,小丽(化名)认为自己疾病缠身、居无定所要求分割双方共同建造的房屋,但该房屋未取得合法手续。承办法官深知此时不便冒然开庭,该案处理稍有不慎,不仅不能化解双方纠纷,反而会给双方带来更大的伤害。为妥善解决纠纷,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法庭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村“法律明白人”联动机制,主动联系永源镇综治中心,同时协调辖区派出所、镇司法所、村委会,成立联调小组,于2024年2月27日组织当事人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社区法官张晨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及多年处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经验,分别向当事人耐心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中的相关条款、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和证据采纳的规定;派出所、司法所分别从各自角度对当事双方开展普法教育,讲明如果事态进一步恶化所需承担的后果;村委会对二人进行分别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打开心结。经过4个小时反复劝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和平处理,妥善解决了夫妻债务和子女抚养问题,小强(化名)也同意小丽(化名)在老宅居住,多年矛盾在此时终于化解。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永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下,整合多方资源,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村“法律明白人”衔接联动,拓展多元解纷渠道,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妥善处置、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从源头上预防衍生案件的发生,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可能。下一步,永源法庭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展现法庭工作新“枫”景,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