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
巨源镇新丰村的一块良田却无人问津
新丰村发生了一起同村亲属之间土地纠纷,近几年,村、镇两级工作人员数次组织调解,矛盾仍无法调和,导致争议的耕地弃耕。永源法庭了解到该起纠纷后,主动同巨源镇政府、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就纠纷起因、争议焦点、涉法涉诉问题等多方面积极深入沟通,并会同各方到新丰村委会进行纠纷化解工作,区司法局也派员参加。

此次纠纷中的当事人闫甲系闫乙的侄子,双方因土地置换后的权属问题不能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闫甲认为通过村里的台账和图册可以证明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应归其所有,闫乙不应占据争议土地;闫乙认为争议土地系由其宅基地置换而来,但未提供相关证据。同时,闫乙认为闫甲母亲因治疗疾病向闫乙借款一万余元,该笔借款应由闫甲偿还。因双方争议未妥善解决,土地四年未得到合理利用。

永源法庭员额法官张晨、孙德鑫以“社区法官”身份参加由多部门共同组成的联调小组,按照事前会商好的调解方案,社区法官从“明之以法”的角度,向当事人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相关条款、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和证据采纳的规定,司法局、司法所、派出所分别从各自角度对当事双方开展普法教育,晓之以理;村委会对叔侄二人进行劝导,从亲情角度动之以情,引导双方打开心结。经过3个小时反复劝导,双方的矛盾趋于缓和,最终双方达成了“闫甲分期偿还借款,闫乙交付土地”的一致意见。叔侄之间化解了心结,修复了亲情关系,通过多方联动调解,将极易衍生为土地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的两起诉讼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多年争议的土地终于得以耕种,确保了春耕生产的正常开展。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永源法庭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通过“法官云驿站”“社区法官群”等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做深做实能动履职,积极搭建多元解纷共建共治平台,以“法庭+”工作模式,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