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外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当事人矛盾,促成当事人三起民事诉讼案件同时达成庭外和解。

小花(化名)与小马(化名)于2021年3月1日登记结婚,2024年2月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小花和小马婚姻存续期间于上海共同生活一年半,期间二人无稳定收入,但花销很大,入不敷出。为了维持二人生活水准,满足二人的需求和开支,小马的父母及小花的姐姐多次向二人转款。小花与小马感情破裂后,双方家庭数次因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的经济支出问题发生纠纷,矛盾十分激烈。
小花与小马离婚后,小花的姐姐小田(化名)将小花及小马诉至道外区法院,要求小花与小马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借款12万元。办案人赵媛受理该案后,向原告小田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小田原本没有起诉小花和小马的想法,只因小马的母亲马女士(化名)在先起诉了妹妹小花,要求小花返还婚内借款7万元,小花败诉,小田十分气愤,才到法院诉讼。小田对办案人说:“两个孩子结婚之后,我们家里也给了很多钱,现在离婚了对方想把钱要回去,那我们也得起诉。”承办法官深入了解了纠纷的起因,两个家庭因多次诉讼已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要想彻底解决双方矛盾,还要从调解出发,才能做到案结事了,并避免双方再次陷入诉讼。

庭审时,办案人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小马虽到庭参加庭审,但表示是否调解需听从母亲马女士的意见,但马女士态度坚决,拒绝调解。调解不成,办案人只得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由小花和小马共同承担债务。
宣判后,马女士给办案人打来电话,表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想要上诉。办案人对马女士释法明理,马女士表示为孩子的婚姻付出很多,认为孩子离婚主要责任在小花,这才想把款项要回,双方家庭纠缠已久身心也非常疲惫。了解马女士的想法后,办案人对马女士进行开解,并再次询问马女士能否针对小花与小马婚姻存续期间的各项债权债务以及已经进入诉讼的案件进行和解,马女士终于表示同意。为节约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办案人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属通过网络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已经过法院审理的三起民事案件,胜诉方放弃主张权利;对各亲属在小花与小马婚姻存续期间的其他转款,各方均不再主张权利。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向办案人表示感谢。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家务事无小事。在办理案件时,要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合,做有温度的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全力化解纠纷,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