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王法官,非常感谢你们的调解,我从前一直以为只要上交工资就算是对家庭付出了全部,缺少了对我妻子的关心和陪伴,你们放心,我一定带着她把病看好,过个团圆节。”听到郝大哥的承诺,两位法官心理的石头落了地,这起离婚案件最终以双方当事人和好撤诉结案。
8月,民主镇一位村民来到民主法庭提起了离婚诉讼,当事人孙大姐与郝大哥结婚近三十年,育有一子,目前已婚,在外地工作,去年孙大姐生病后丈夫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陪伴其就医,病痛的折磨和丈夫的冷漠,让孙大姐对婚姻生活感到无望,有了离婚的念头。
此前,郝大哥将每月工资两千余元全部用于家庭生活,同时孙大姐在家种地养殖也有一定的收入,两人一同在农村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去年孙大姐生病后,无法全身心照顾家庭、从事劳动,慢慢的家里变得杂乱不堪,收入也不如从前,孙大姐曾多次要求丈夫陪伴看病,丈夫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觉得自己又不懂医疗,即使陪伴看病也没有什么作用,长时间的矛盾两人在同一屋檐下过着一人一屋的分居生活。直至今年8月,无法忍受的孙大姐来到民主法庭起诉离婚。
案件审查过程中,民主法庭办案法官到当事人家里走访,了解家中财产状况和收入来源后,办案法官陷入了思考。“他们家里只有一间自建房和几亩口粮田,存款更是微薄,判决离婚也不能真正解决孙大姐所面临的问题,只会导致她日后的生活更加困难。”佳节将近,办案法官不忍看着原本和睦的家庭就此破碎,从法理、情理两个方面对郝大哥进行劝说,普及了《民法典》中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照顾和抚养对方也体现在关心爱护中,作为丈夫应当有责任担当,与妻子一同度过病痛折磨。同时也联系他们儿子劝说父母,并嘱咐其应该对生病的母亲多加关心,这样才能让家庭圆满。经过法官的努力,郝大哥认识到了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缺失,多年的生活让两个人的分工愈发明确,却忘记了关心对方,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看到丈夫的态度,孙大姐愿意给丈夫一个机会,两人调解和好,撤回起诉。
月满中秋、情暖人心。在民主法庭的帮助和调解下,孙大姐与郝大哥依然能像往年一样共度中秋,阖家团圆。
法官寄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共同生活的义务,当一方失去劳动能力、生病或无法独立生活时,另一方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和扶养对方,这种义务不仅体现在物质上的支持,还包括情感上的关爱和陪伴。只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包容,才能确保家庭的和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