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某外资企业员工,其公司租赁某小区房屋进行办公,王某将车辆停放在该小区院内,后因大风天气导致微型消防站器材掉落,将其车辆砸坏。造成王某车辆大灯损坏、车身出现划痕。面对天降“横祸”,谁都不愿为此买单,后经与社区工作人员确认,该小区的微型消防站由A物业公司负责。王某又多次与A物业公司进行沟通,A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可以通过保险报销的方式对王某的损失进行赔偿,王某亦提供了相应的材料,但始终未得到应有的赔偿。王某无奈拨打了12345热线电话寻求帮助。
受东莱街道办事处的邀请,道外区法院速裁庭法官王慧敏及书记员赵晨宇与综治中心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杨晓玲、太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参加此次调解,区城管办、信访办及辖区居民列席。
调解过程中,王某表示:“距离事发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事儿也不是多大的事儿,真的没有必要到法院诉讼,不管是物业公司指定地点修车,还是我自己去修、修完之后给我相应的费用,只要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我都能接受,但是物业公司不能一再推脱”。联调人员首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客观掌握了案情,了解当事人诉求,释法明理,耐心做思想工作,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的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A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可以给出两个调解方案,一是王某自己修车,将发票交给A物业公司,A物业公司向上级请款,对王某进行赔付;二是通过保险报案的方式向王某进行理赔。王某表示无论哪种方案他都可以接受,就希望物业公司能够给出处理期限,不希望一等再等,A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十五日内一定给出满意答复,至此双方握手言和。
下一步,道外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优势,深化联动工作机制,纵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工作成效互赢,通过整合各方优势,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为构建法治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