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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Daowai District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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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了,就让它到此为止吧......

  发布时间:2024-09-25 08:39:43




马晓辰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二级法官


 “法官,我来给你送锦旗!”工作日一大早,我刚坐到办公桌前,就接到了老王的电话。挂断电话后,我有点意外。因为老王本不是我的案件当事人,原告最初并没有起诉老王,老王是被依职权追加的第三人,而且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是老王拿出了9万元钱给原告。这事儿,还得从头讲起……

 一处房产引发多起连环诉讼
 原告小李将张大姐作为被告、小李的亲姑姑作为第三人提起了诉讼,小李跟我说“法官,这个事情说来特别复杂,我现在很着急,我也知道事情不太好处理,而且之前已经有过两次诉讼了……”
 “你先别急,跟我详细说一下事情的全部经过”
 “法官,是这样的,我父亲原来承租了一处公产房,我父亲去世后产权单位有一天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房屋要被征收,让我去办理买断手续,就可以拿到征收补偿款了。本来是一件好事儿,我买断手续办完之后,去征收部门竟然发现登记的被征收人是张大姐,我根本不认识她!这个房子之前一直是我姑姑在住,我就问我姑姑,这才知道我姑姑7年前背着我把房子卖给了老王,老王又转手把房子卖给了张大姐。后来房屋被征收,张大姐去征收部门登记,要拿征收补偿款,但是房子是我父亲承租的公产房,我买断了,这个征收补偿款应该归我。我和张大姐当时就协商了好久,好不容易才商量成,我给张大姐18万元作为补偿,房子的征收补偿款归我。当天我给了张大姐17万元,我俩商量剩下的1万元等征收的事情办理完之后我再给她。后来不知道什么情况,老王起诉我姑姑,让我姑姑赔偿给他18万元。那个案件最后他们和解,我姑姑给了老王16万元。他们和解的事儿我也不知道,但是现在我和我姑姑一共拿出去33万元了,这可比当时商量的18万元这个数儿多太多了,所以我现在要求张大姐把我给她的17万元还给我……”

 抽丝剥茧,还原事情全貌
 “小李、李姑姑、老王、张大姐,17万、18万、16万、33万……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呢?小李现在觉得他和姑姑钱给多了,有道理,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局面呢?要想处理好这个案件,必须得弄清楚他们几个之间完整的事情经过。”我翻着卷宗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但是从哪里入手好呢?这时候小李说过的一句话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们之前有过两次诉讼”……对了!就从这里入手,看看之前这两起案件,应该就清楚了!于是,我查阅了此前两起案件的卷宗,事情全貌逐渐还原……
 原来,李姑姑在2017年的时候把房子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老王,李姑姑向老王承诺“若此房有争议,双倍赔偿购房款”。此后,老王又将房屋以1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大姐,老王也向张大姐承诺“若此房有争议,双倍赔偿购房款”。后来小李找到张大姐,两人协商小李给张大姐18万元,张大姐因为小李承诺的1万元尾款迟迟没有给付,认为自己权利受损,就于2022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是张大姐没有起诉小李,而是将老王列为被告,认为老王违约,要求老王按照当初的承诺,赔偿双倍购房款26万元。这起案件,法院支持了张大姐的全部诉讼请求。之后,老王认为自己承担了赔偿责任,李姑姑同样也违约,于是老王起诉李姑姑,要求李姑姑按照承诺向其赔偿双倍购房款18万元。这起案件,法院也支持了老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看到这里,整个事情的经过我已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我想,既然前面两起诉讼的当事人都有老王,要想把事情查清摸透,绕不开夹在中间的老王和前两起判决的履行情况。让小李、李姑姑、张大姐、老王四个人坐在一起聊一聊,没准事情就彻底弄清楚了。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决定依职权追加老王为本案第三人并拨通了老王的电话。老王的第一反应是“这个房子可把我给折腾坏了!跟我都没有关系,是他们没有商量处理好,还把我牵连进了诉讼,我现在身体不好还要看病住院,我可不想参与他们之间的事儿了!”经过一番劝说与释法析理,老王才明白了我的用意,并表明会按时参加庭审。
 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四个人均陈述了自己的经历:张大姐诉老王一案,法院判决老王赔偿张大姐26万元,判后二人私下达成了和解,二人将小李付给张大姐的17万元扣除后,协商由老王再给张大姐5万元,但是此事小李和李姑姑并不知情。老王诉李姑姑一案,法院判决李姑姑赔偿老王18万元,判后老王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二人达成和解,由李姑姑付给老王16万元。
 至此,7年、四人之间的前因后果彻底清晰了。但难题接踵而至:如何破局?

 复杂问题简单化、寻求破冰突破口
 房子经过了多次转让、当事人互相和解、款项回转,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导致当事人之间出现了利益差呢?面对四人之间多次的付款以及款项回转,我仿佛找到了学生时代做数学题的感觉。庭审结束当晚回家后,我将款项流转过程简化成了一幅思维导图,来寻求这道特殊“数学题”的答案。通过图形的方式,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破局突破口跃然纸上:老王最初在中间赚取了卖房差价,而后又分别与张大姐和李姑姑达成和解,才造成了各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差。张大姐在整个过程中,并未获取不当利益。所以,破局突破口在于老王。
 那么,本案小李诉张大姐返还17万元的诉讼请求就难以得到支持了,依照法律规定,应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但是纵观整个事情经过,我想,这样处理从法律规定上来看虽然没有问题,但是四人之间的问题并没有实质解决。小李确实多付出了钱,那他的救济渠道是什么呢?因为这一处房产,四人已经经历了7年的纠纷、三次诉讼,难道还要再一个7年吗?想到这,我决定再往前迈一步。

 找准时机、找准切入点、平衡利益差
 小李、李姑姑:“因为这一处房子,最初协商的结果是再拿出18万元,事情就彻底解决。现在我们一共拿出33万元了,这钱一定得要回来。”
 张大姐:“我也是受害者,我合理合法买的房子,不仅征收款没拿到,现在还成了被告。”
 老王:“都是因为小李一家和张大姐他们之间没处理好,才把我牵扯进这么多次诉讼,我本来就是在中间赚了个卖房的差价,事情跟我没关系。”
 这是庭审开始,四人向法庭陈述的意见,彼此之间对立情绪都比较强烈。但是庭审结束、四人都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之后,我看出他们对于整个事情的关键点都有了自己的内心判断。四人也说,这是他们7年来第一次全部坐在一起谈这件事情。我想,调解的最佳时机到来了。我决定趁热打铁。庭审结束第二天,我将小李约至法院,从法律的角度向小李释明,本案他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再从情理的角度,向小李分析,产生本案一系列纠纷的根本原因在于自己亲姑姑无权处分房屋,劝导小李退让一步。小李最终接受了,表示可以作出适当让步。
 第一步成功迈出去了,接下来是更为艰难的第二步:关键人物老王。让老王将已经揣进兜里的钱再掏出来,难度不小。但是如果成功了,他们之间的纠纷就彻底解决了,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决定要努力试一试。

 跟老王谈这个话题之前,我先询问了一下老王的近况。老王跟我说自己最近身体不好,可能要住院手术,这件事情也牵扯了他很多精力。于是,我立马从这个角度切入,先跟老王释明了法律规定,并跟老王说整个过程中,他确实多得到了一部分钱,这钱归根结底是要返还的,尽早将这件事情处理完自己也安心了,可以好好养身体……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老王最终接受了,表示可以拿出一部分钱给小李。和解意向初步达成。但是,小李和老王之间针对数额问题仍没有达成一致,差额有几万元之多。我想,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来之不易,一定不能放弃。于是,我又在中间分别多次做小李和老王的工作。最终,双方确定了和解方案:由老王一次性给付小李9万元,由此房引起的纠纷至此案结事了。

 老王当庭将9万元现金交给小李,小李收到钱后喜笑颜开:“多亏了马法官,要不然这个钱我真不知道该向谁要,该怎么要了!”老王也表示:“这下这么多年的纠纷终于彻底解决了,我可以安心生活、安心养病了!”看着几人欣然离去的背影,我也倍感欣慰。(本文所有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后语
 我想,司法审判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一份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判文书。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才是司法审判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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