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外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在法官与特邀调解员不懈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这场僵持不下的纠纷画上了和谐的句号。
基本案情
被告杨某向原告某银行申领银行信用卡,并同意遵守银行信用卡的相关使用规定。银行于2018年2月核准杨某申请,根据领用合约约定,杨某应当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在服刑期间未告知家人代为偿还欠款。截至2024年6月,杨某使用该信用卡消费产生透支本金、利息共计1.8万余元。银行多次催要,杨某一直未能按约清偿,银行将杨某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杨晓娟首先与杨某进行沟通,了解到杨某在使用信用卡后,因被判处刑罚未能及时归还欠款,刑满释放后又因身患重型糖尿病、无固定收入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欠款。得知情况后,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结合对杨某耐心劝导:“生活变故、身体疾病虽影响了你的偿还能力,但不能成为欠款不还的正当理由。如不能一次性偿还欠款,可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既能停止计息、又能给自己筹措还款一个缓冲时间。否则,消极应对不仅加重个人负担,还会影响个人征信,甚至还会触及法律红线,最终对自己、对家庭均会产生不利影响……”杨某听后有所动容,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还款,希望银行能够减免利息、协商分期解决。
为从缩短诉讼周期、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目的出发,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共同对原、被告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建议银行根据杨某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便于快速收回借款。银行审核杨某提交的相关材料证实其确实存在实际困难,从金融风险防范及杨某实际还款能力等多角度出发,表示如杨某愿意正视并积极处理债务问题,可为杨某减免部分利息。经过多次沟通与协商,承办法官与调解员根据银行提供的减免政策,从杨某的实际还款能力着手帮双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银行最终同意杨某分期偿还欠款。因杨某在外地无法亲自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员遂组织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签订调解协议。
此次信用卡纠纷案件圆满调解成功,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承办法官与调解员温暖人心的调解和银行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采取催债不逼债、减息展期的人性化做法,深深地感动了杨某,杨某表示一定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根据调解协议一分不少地按时还款!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建设的全国性在线调解平台,集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申请立案等为一体,当事人可以通过“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足不出户便可实现在线调解、在线立案。
道外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制度,有效运用诉调对接、委托调解、线上调解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法官寄语
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坚持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信用卡一旦逾期,不但要向银行交纳滞纳金、逾期利息等,还会被银行系统列入征信“黑名单”。因此,广大消费者办理信用卡后要“量力”用卡,切勿超额消费并应当及时归还欠款。如因未能合理预估自身偿还能力而超前消费,导致债务逾期无法偿还,也不要产生抵触心理,消极躲避,避免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不断累积,最终形成大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