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凤杰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家事少年审判庭 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我活是你的妻子,死也要和你葬在一起!你别想离婚!”“别吓唬我!我告诉你,这婚我离定了!”
这是今年五月份我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非常激动,意见分歧很大,男方王某坚决要求离婚,女方张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甚至以死相逼。通过分别调解,我迅速掌握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及情绪对立的突破口:双方无财产及孩子抚养权纠纷,唯一争议点是双方是否感情破裂,能否离婚。王某坚持离婚,称张某蛮不讲理,思想复杂,不许自己与亲戚来往,如违背张某的意愿,张某就对自己破口大骂,不分场合不分地点,自己多年来身心倍受摧残;张某坚决不同意离婚,称王某虽然多年不回家,不给家里生活费,但只要不离婚,自己永远都是王某的妻子,并扬言如果判决双方离婚,张某就自杀。
因双方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且双方见面后不断指责对方,甚至对骂,场面难以控制,为冷却双方怒火,为下一步调解工作创造条件,我首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分别单独与王某、张某进行沟通。在背对背沟通过程中,我让当事人充分表达,宣泄心中的不满情绪。通过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明显感觉到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生活中都充满了委屈与不甘,有着极强的倾诉欲望,需要一个耐心的倾听者,我在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后首先表示同情,然后予以适当安慰,并以同龄人的身份对双方进行劝导。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已深,无法一次达成调解协议,且双方均陷在自己的情绪中无法自拔,我请双方回去后让家人朋友多多陪伴,缓解不良情绪。并给双方充分的时间考虑是否发自内心想要结束这段婚姻。
最终,经过三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趋于平和,张某亦在我的多次劝导下同意和平解决家庭纠纷,同时也意识到了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对自己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了,张某同意离婚。
此次调解,缓解了双方对立的情绪,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减少了家庭暴力等极端事件的发生,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性。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让当事人沐浴法治的阳光。
法官后语
婚姻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离婚案件处理起来十分不易,一不小心就会激化双方矛盾,需要耐心引导,仔细倾听,了解当事人的真正诉求,抓住案件焦点,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此,在处理家事案件中,我积极践行道外区法院调解“三字诀”,灵活运用“背对背,巧斡旋,稳情绪,留时间”等调解方法,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兼顾法理与情理,用心用情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