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亚冬会闭幕式脚步的临近,这场冰雪盛宴也即将画上圆满句号。本届亚冬会,无论是赛场上运动员的拼搏瞬间,还是开幕式上演员的精彩演出,亦或是赛事背后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都能让大家深切感受到“尔滨”这个“双亚冬之城”的诚意和温度!
赛场内,我们会为进球得分而激动喝彩,也会为错失冠军而感叹惋惜。赛场外,道外区法院以专业、高效的司法举措,慎终如始做好赛时保障,护航亚冬盛会圆满成功!
在此提醒大家要文明观赛,维护好东道主的形象,让前来“尔滨”的朋友们都能真切感受到冰雪之美、运动之魅!
Q1:这个运动员好可爱,可以用她的照片做表情包么?
A1:分情况!
运动员的肖像是否可以作为表情包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丑化、污损、恶搞的行为,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不宜随意修改、恶搞,也不应出现侮辱和诽谤的言辞,更不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运动员肖像,避免因侵害肖像权而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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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Q2:我很喜欢某个运动员,可以注册他的商标么?
A2:不要这样做!
个人或企业为蹭赛事热点,恶意抢注知名运动员姓名商标的,该行为人所在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有权对恶意商标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第三条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Q1:我不喜欢某个运动员,我要在网上进行“大肆宣泄”!
A1:赶紧停下来!
当运动健儿在亚冬赛场上发挥失常,如网友恶意抹黑、言语攻击、侮辱诽谤,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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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