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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爱也终于爱——多番调解,让这场抚养权之争画上了圆满句号

  发布时间:2025-07-10 08:46:22



刘雪娇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家事少年审判庭一级法官


 “法官,我不同意调解,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过我女儿了,我要求调取李丽名下全部财产,你这么多次打电话执意调解,你肯定是偏向她,你告诉她,这场官司我一定奉陪到底!”
 “刘法官,谢谢你,是你不耐其烦的劝说与多次调解,让我见到了我的宝贝女儿!”
 这是赵墨开庭前和开庭后不同的态度,两次庭审,四个多小时的沟通,为离婚夺子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不让看,就“抢”
 初次接触李丽(化名)与赵墨(化名)的离婚案,是在还未收到纸质卷宗前,李丽打来电话,焦急地询问开庭时间。李丽与赵墨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2020年10月生育女儿赵小花(化名)。孩子出生后,因家庭矛盾,李丽与赵墨分居生活。分居期间,赵小花一直随李丽共同生活。赵墨及其父母因看望赵小花一直受限,便想借助亲子鉴定一事,在司法鉴定服务中心将孩子抢回身边,最终未能如愿,但这件事让李丽自此拒绝赵墨及其父母看望赵小花。

 谁劝,“火”冲谁
 本案在送达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争执不下。我曾想先安排一次调解,但调解当天,赵墨没有到庭,后打电话询问时,称不同意和李丽调解,和李丽没有什么好说的,要求调取证据后直接开庭。因劝解赵墨未果,本案只能择期开庭,以期在开庭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
 在这场离婚案件中,赵墨“抢孩子”这一问题,像一把利刃,彻底斩断了李丽本就脆弱的信任。那一刻,我深知,此案的关键已不仅是抚养权归属的法律判断,更是如何弥合信任的鸿沟,为小花重建一个虽分离但仍能感受双亲之爱的城堡。
 庭审中,李丽与赵墨犹如对峙的堡垒,孩子成为了争夺的城池。就这样,第一次庭审,因双方争锋相对,互不让步,举证阶段,再次申请调取相关证据而休庭。庭后,我虽多次打电话沟通,但双方态度坚决,不容分说。

 二次开庭,意外“冷”了
 第二次庭审,赵墨意外地答应可以和我单独聊聊,在沟通中,我向赵墨告知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告诉他,法律赋予的抚养权不仅是权利,更是他和李丽的共同责任。争夺的硝烟,最终灼伤的只会是小花稚嫩的心灵。看着他紧锁的眉头微微松动,我话锋转向现实:孩子自出生便在母亲身边,在你与李丽分居的几个月里,更是姥姥姥爷无微不至的照顾与陪伴,小花现在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小花感受到的是妈妈、姥姥、姥爷的照顾,爸爸、爷爷、奶奶常伴左右的快乐。强行改变现状,对她幼小的心灵是否会受到伤害?你的那份因长久分离而发酵的思念之痛,难道也要让她承受与妈妈分别之痛嘛?父爱如山,这份爱不应成为占有,而应化作守护她安宁成长的基石。
 赵墨的防线最终在“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前逐渐瓦解,终于松口同意小花由李丽抚养。然而,赵墨仍有化不开的忧虑:“法官,我信不过她,她以后绝对不会让我见孩子”。这份不信任,是过往伤痕的投射。于是,我们一厘厘地从探望次数、时长、接送方式、寒暑假、特殊节日等方面,一点点协商,将每一个细节都白纸黑字落在调解书上。调解协议签订后,赵墨再次请求,“法官,能不能帮我和李丽说说,让我先和孩子视个频,已经几个月了……”。
 当我看向李丽时,李丽仍不情愿,我轻声劝导:让小花听听爸爸的声音,让孩子知道,爸爸的爱从未离开。李丽沉默片刻,拨通了孩子姥姥的电话。当电话那头传来小花稚嫩又清晰的“爸爸,我想你了”,赵墨的泪水打湿了眼眶。

法官后语
 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仍应尽量促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这样对子女的成长更为有利。法律条文是定分止争的标尺,判决固然能一锤定音,但在抚养权这类牵动骨肉亲情的问题上,一份耐心疏导、考量孩子情感需求并细致约定未来互动模式的调解协议,往往比判决更能熨帖伤痕,为未来漫长的亲子相处奠定相对平和的基础。
 愿小花能在妈妈稳定的呵护与爸爸如约而至的关爱中快乐成长,更愿天下父母,能真正以爱之名,学会克制、沟通和守护。这,或许就是我们这些家事法官,在法槌起落中,所追寻的司法力量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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